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2-10-29
前不久,教育部颁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按照文件规定,我国高校本科专业共设12大门类、506种专业,除62种国家布控和特种专业的设置需要教育部审批外,其余444种专业均可由高校自行设置,不需进行报批。
允许高校如此大范围的自主设置本科专业,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对此,有人称道,也有人担心。称道者认为它是政府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切实步骤和重要表现,必将有利于激发高校办学积极性与主动性,有利于高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担心者则认为会造成高校在专业设置中一哄而上,造成新的混乱。
应该说,上述两种观点不无道理。回望新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几乎每一次都围绕着政府与高校、集权与分权等问题展开。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对高等教育进行高度集中和统一管理,高校招生、专业设置、经费、师资、学生就业等都由政府控制,教育教学资源及其配置全面掌握和垄断在政府手中。当这种管理模式一旦遇到困境和压力,有关部门就不可避免地向高校释放一定的权力。这种释放,由于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新的体制变革和制度安排,而是临时的政策和措施,因此,对高校而言无疑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在机会主义驱使下,一些高校会尽可能地争取资源和用足政策,不管自身是否具备条件,也不管主观是否愿意,但绝不能失去发展机会。所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放权,不要指望一些高校的行为多么理性,也不要怪罪他们多么不自律和冲动,归根到底是缺少机会导致的。一放就乱是可以想见的后果,且在情理之中。关键问题是,在大的体制没有根本转变和形成制度的条件下,有关部门也只能采取见乱即收这一最可靠和有效的手段。
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方向既定,那就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高等教育体制和大学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乃题中应有之义。然而,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一个研究、探索和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仍然习惯于过去的计划管理、过程管理和行政命令,放权的范围、速度和力度还相当有限,高校感受不到自主权在扩大,只要政府权力一有松动,高校就不遗余力拼争。总体上看,依然未逃脱收与放、死与乱的怪圈。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中,统得多是常态,放权则是非常态,从这一意义看,所谓一放就乱只是偶然或暂时现象。正是因为政府权力放得不多、放得不充分才会出现乱;正是因为人们长期以来习惯了计划体制下形成的僵化秩序、规矩和教条,才看不惯、忍不了这种暂时之乱。如果政府权力充分放开了,高校真正自主了,权力之于高校便不再是什么稀缺资源,如果办学由高校自己做主,反而会使高校更加趋于理性、收敛和自我约束。
20年来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实践,为权力下放奠定了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为高等学校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创造了条件。在买方市场之下,教育消费者的教育选择度空前扩大,消费意识不断成长和成熟。高等学校的质量和信誉是否靠得住,消费者最有判断力,换言之,政府不必过多担心高校办学质量,可以交给市场和消费者来检验。当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服务指导,规范高校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作者简介:刘振天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