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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高等教育十大事件盘点(一)
发布时间:2013-01-04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中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网 2012-12-31

主持:贺祖斌

研究生: 谢明明 刘敏 李东航刘魁 尹宁伟 马进 王重迪 贾坷 

        郭云卿 张原 蒋晓霞 安达 陈广超 雷蕾 葛磊 孔苏

【说明】 由贺祖斌教授主持、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的“年度高等教育十大事件盘点”的学术沙龙到2012年已经举办了7期,于2011年将“十一五”的五年专题讨论汇集成书《中国大学这五年----高等教育年度十大事件评析(2006-2010)》,它的出版标志着这种沙龙式的讨论和研究得到学术界的认同。正如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对此进行的评论:“‘高等教育年度十大事件盘点’,以这种专业性的学术沙龙研讨方式,不但构建一个传递式的高等教育研究学术团队,同时也形成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让学生置身于专业领域的研究中完成自己的学业。”作者以其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持续关注着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精心筛选、点评每一年来我国高等教育界的热点话题、重要事件,在学术界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我们期待每一年以这种专业性、针对性的探讨,可以管中窥豹,见证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轨迹。

 2012年,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吸引着全世界的眼光。同样,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也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2012年,党的十八报告提出的教育发展战略目标,“高教30条”颁布、“2011计划”实施、教育经费首破GDP4%、大学办学自主权、教育十二五规划、大学校长公开选拔、拔尖人才培养等无一不在说明着我国高等教育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进行自我改进与变革,朝着高等教育强国目标铿锵迈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异地高考的实施难题和大学生体质下降等问题也映照出我国高等教育在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作为从事高等教育管理和研究的一个团队,我们有必要也有责任去回顾这些事件,从多学科的角度去思考这些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希望我们的回顾与思考能够引起大众对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关注与反思。

一、教育部颁布“高教30条”,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事件回顾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2012年3月16日,教育部出台《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针对束缚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体现了改革创新的要求,提出一系列提高质量的硬招实招。主要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人才培养创新,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教育管理创新等方面[1]。

【摘自:教育部网站2012年3月16日】

●讨论

1.李东航:《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高教30条”)的出台可谓恰逢其时。目前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有以下几个背景:一是我国高等教育经过13年的大幅扩招,高等教育资金投入没有赶上高等教育规模扩张的速度,师资条件、教学设施等人才培养保障条件的建设相对滞后,加上高等教育大众化所需的高校分类管理、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多元化等配套管理制度尚未健全,导致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在人才培养的质量、结构上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发生了错位。二是我国高等教育适龄人口的显著显著持续下降,部分高校特别是缺乏办学特色,综合实力不强的地方高校和民办高校,面临着生源危机,而与此同时,我国高中后选择到国外、境外大学就读的学生也在持续增加。可以说,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处于“内忧外患”之时,而要解决此困局,根本之道就是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因此,在此背景下,教育部制定和发布“高教30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2.王重迪:目前,中国急切需要培养高质量的创新型人才,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使命已刻不容缓。从近处着眼,在于破解目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困局。“高教30条”提出发展高职教育、继续教育、专业硕士教育便是致力于培养与社会发展适销对路的人才。就业率低的专业停止招生,也是限制大学生高失业率的重大举措。完善自主录取、定向录取、破格录取的方式也是为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是真正发挥学生特长的录取方式。

3.谢明明:我认为,教育部提出“30条”,是针对高等教育存在的30个“问题”而提出的。这个文件是从顶层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进行的整体设计,针对的主体主要包括高校、教师、政府各方。所以,在采取措施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时候,各个高校和地方政府应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有针对性,分步骤解决。高等教育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体,各要素之间相互联系,高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深入研究制约高等教育质量的主要因素,并以此为着眼点,研究制定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措施。

4、马进:质量提高一直是高等教育关注的核心,也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如何区分教育质量的高与低、好与坏,既非单纯提高自身学术、科研、人才培养水平等,也非校与校之间硬件、软件综合实力的大比拼。我认为,高等教育质量建设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体现在各个领域,不同的方面,但最终评价质量的标准,在于是否推动了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文化的繁荣等领域得到最终的检验。

5.蒋晓霞:高校作为一个非营利的机构,如何来衡量其质量的高低与好坏?正如“高教30条”提到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再次指明了方向。可以说,对高校进行评估是高等教育质量得以保障与提高的一个重要手段,事实也证明,建立高等教育科学评估指标体系、规范评估主体,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工作,有益于促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从整体上保障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6.尹宁伟:我认为,“高教30条”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态势,即“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这意味着我国注重平衡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的“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间的关系,高等教育发展的宏观政策回归理性。

●贺祖斌点评

高等教育质量问题一直是我研究的重点,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也是我重要的研究领域,我对此也有着切身的体会和感受。我记得,我2001年参加了华中科技大学举办的“21世纪中国高等教育质量及其保障”研讨会,在这次会议上潘懋元先生提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多元化质量标准观点,即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前提是多样化,多样化的高等教育应该有各自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各自的特点和社会适应面,从而也应当有各自的教育质量标准。而今,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已经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近些年来,随着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质量问题逐渐凸显,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硬伤,高等教育的质量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早在2007年,教育部、财政部就提出了旨在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质量工程”,今年的4月又出台了“高教30条”,说明了国家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持续关注。然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国家、政府、高校与社会各界长期的坚持和努力。我认为“高教30条”对我国高等教育未来发展有亮点:一方面,提出要“探索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制定分类管理办法,克服同质化倾向”,当前我国高校同质化现象严重,缺乏办学特色,而分类管理,引导不同类型、层次的高校,立足自身实际,科学定位,将会促进办出特色,提高质量。另一方面,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明确高校办学责任”,目前政府对高校过多的干预,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学内部管理,因此,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成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关键突破口。

另外,中国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核心就是人才培养质量问题,关键在于教学质量问题。突破传统体制瓶颈,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是高等教育质量提升的重要途径;先进的大学教育理念对于学校的创新发展固然重要,但再好的教育理念也需要良好的制度保障。大学质量保障要重在内部质量保障,经过不断的探索,在大学内部建设具有特色的、有效运行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将成为大学管理者的重任之一。我在2004年出版《高等教育大众化与质量保障》专著中,提出关于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的教育质量与保障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并通过广西师范大学教学管理实践,构建了地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取得了实际的成效,在2005年获得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国家级二等奖,这项成果的获奖,在客观上也是对所建立的地方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认可。时至今日,广西师范大学仍然应用当时所建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着它的效能。实际上,在理论上探索中国高等教育质量问题是有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在实践中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曾经说过“中国大学,经过10年的高速发展,再经过10年的质量提高,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高等教育在国家迈向人力资源强国之路上理应担当着重要任务并做出积极贡献。”

二、国家实施“2011计划”, 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事件回顾

“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11年清华大学百年校庆上的讲话中提出的。为了落实胡锦涛同志的指示,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启动实施“2011计划”,并且在2012年3月23日,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上,联合颁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该计划由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同研究制定、旨在突破高校内外部机制体制壁垒、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活力[2]。

【摘自:中国教育网2012年4月23日】

   ●讨论

1. 刘魁:“2011计划”更多强调的是“协同创新”。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关系到国家的核心创新能力,关系到高等教育质量的提高。而对于高等教育来说,所谓“协同创新”在于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区域的协同合作。只有立足于区域协同合作,立意于创新意识,我国高等教育才能得到长足的发展。

2.李东航:长期以来,我国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的创新力量自成体系、条块分割,壁垒深严,难以形成协同创新的良好局面,并导致科学研究与社会发展需求相脱节。《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以“协同创新”为主题,就是要破解我国科研创新上的这一症结,整合各方创新资源,形成合力,协同共进。“协同创新”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对我国现行条块分割的科研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在科研人才流动、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评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上实现新的突破。

3.谢明明: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科技进步为我们带来丰富的物质财富的同时,却没有因此而使我们生活得更舒适。随着科技创新而来的各种问题却不断产生。高校作为社会的中心,有责任承担起解决社会复杂问题的重担。也有必要疏通高校内外部各种体制,为高校人员创造一个自由的学术交流氛围。

4.安达:很多教育家指责中国当代的教育体制不能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而今又从个人上升至高校创新,这谈何容易。但是“2011计划”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重在提升创新能力,强调整体而非个人。在探索创新的道路上,要结合众人的智慧才能有所建树,这就是协同创新。每所高校都有其优势项目,若团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必将获得成果。若是单打独斗,只会浪费资源,难以有所创新。

5. 郭云卿: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意味着高等教育的对象——人,不断地实现自我突破和自我超越,人的发展便是最根本的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应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规律优化学科结构、师资结构、质量考核方式、评价机制等内容,以激发学生科研和探索兴趣、促进身心健康愉悦、提高创新潜力与活力为重要指标,找到一条真正解放人、发展人的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路子。

●贺祖斌点评

在对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的评判上,大学创新水平的高低及其创新成果对人类社会发展影响力的大小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指标。创新对一所大学的强大,乃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强大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要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一批高水平大学,必须建立以创新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凡是一流的大学,必有一流的拔尖创新人才和一流的创新机制,保证创新因素和资源的系统性和流动性。我国早前实施的高校“985”工程及“211工程”,从政策与财政层面给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研究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高校师资力量和研究实力也得到一定的提升。但是,我国高等教育创新要素与资源目前还处于一种“分散、封闭、低效”的状态,我国高校创新资源分布不平衡,各高校、研究所、企业、行业等研究相对封闭和分散,有相似研究项目的创新要素得不到有效流动,创新所需资源得不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因此,国家急需的科研创新项目难以单独依靠一所符合条件的高校或研究所完成,为了促进资源整合与创新,高校与高校、高校与企业、高校与区域的合作是未来高等教育的必然发展趋势。因此,“2011计划”不是一个科研项目,也不是单纯的“基地”建设。核心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有利于承担和完成国家和地方重大任务的协同创新模式与平台,实现创新方式的根本转变[3]。我们希望“2011计划”能真正加强高校间、高校与区域及高校与外校行业团体的创新合作,真正以科研创新带动人才交流和培养,实现不同创新资源的互流、互助、互进,争取实现重大核心技术和科研成果的突破,使更多高校朝一流大学的目标奋进。

当然,“2011计划”的实施主体是部分高水平大学,与地方院校好像关系不大。但是实际上,作为一种创新机制和理念的“2011计划”,对不同层次的高校都有帮助,特别是地方院校更加有其可行性和必要性。在我国的2000多所高等院校中,大多数院校则以培养应用性人才、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主。地方院校是面向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鼓励各类高等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自觉服务于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支持地方政府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导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等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产学研用协同研发,推动高等学校服务方式转变,构建多元化成果转化与辐射模式,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战略咨询服务,在区域创新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三、教育经费首破GDP4% ,高等教育经费有保障

●事件回顾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达到4%。但由于我国GDP增长迅速、财政收入占GDP较低等多种原因,这一目标未能如期实现。近年来,这一比例不断上升,2010年达到3.66%。201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2012年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地方财政也要相应安排,确保实现这一目标。这意味着该目标自1993年提出以来我国有望首次实现这一承诺。

【摘自:新华网 2012年3月9日】

●讨论

1.刘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达到4%,这不仅仅是数字的达标,更饱含着一种浓厚的教育情怀。对于教育经费投入,就应该依法办事、舍得投入,将教育发展放到和经济发展、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甚至是更重要的位置,有了这种经济重视,才能引发社会各阶层、团体、公众,对教育的重视,进而改善教育质量,提升教育水平。

2.马进:GDP4%的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在伴随着国家财力的强大而最终变为现实,从而了却了教育界人士几十年来的心结。但问题也随之而来,经费的监管如何保障?不同层次的经费比例如何分配?实施领域的重点如何把握?诸多问题又带来新的挑战。因此,GDP4%的教育经费投入,对于教育界不仅仅是一段时期的终结,更是教育事业发展新的起点。

3. 尹宁伟:今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达到21984.63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以上。4%这一多年来的夙愿终于在今年得以实现,凸显了国家层面对教育的重视度越来越大,由此带来的是人民对教育的期望也将越来越高,教育所应承担的责任也越来越大。教育财政投入的加大,高校应增强成本——收益意识,重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陈广超: 今年虽然我国教育经费突破了GDP4%,但从世界各国的教育经费占GDP的比较来看,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仍需进一步提高。2010年,中国的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为42美元,美国为2684美元,是中国的63.9倍。如果考虑到人口的因素,我们以人均GDP来比较,中国人均公共教育支出仅为人均GDP收入的0.82%,美国为6.10%,是中国的7.44倍。日本为4.28%,韩国为3.01%。俄罗斯为1.87%,是中国的2.28倍,巴西为2.29%,是中国的2.79倍。所以中国不仅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即使在“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中,中国的教育投入也排在末位。

5.安达:今年,国家大力投入教育经费启动了“小211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小985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我国教育经费的的投入也首次突破GDP 4%,虽然相较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国家对高等教育的大力扶持必然会促使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培养人才水平的全面提升。才能促使高校办学条件的改善,才能促使高等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贺祖斌点评

教育经费短缺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GDP4%的目标被认为是否真正重视教育的硬指标,也成为政府兑现承诺的标杆。早在1993年,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提出“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在本世纪末达到4%”,2008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达到历史最高,但也只占GDP的3.48%,时隔将近20年,这一目标在今年实现,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毕竟是落实了。

近年来,全国教育经费以及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经济的比重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一方面得益于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是受教育者个人承担了一部分学费缓解了教育经费的不足。在2012年温家宝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中央财政已按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编制预算,并且已达到这个目标。4%,这是一个里程碑的数字,是世界衡量教育投入水平的基础线,据王政惠统计,2006年英国、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荷兰公共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高达5.5、5.7、6.2、5.2、5.6。另据媒体报道,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世界平均水平为4.9%,发达国家为5.1%,欠发达国家为4.1%。印度、哥伦比亚、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超过4%。但是对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来说这是个好事。目标实现的同时,我们需要更多关注教育经费的分配以及使用问题,来有效保证教育公平和使用效率。关于教育经费的使用也就是教育经费在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及高等教育中的分配问题。一方面,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扩张,高等教育经费在全国总经费中的比重由1996的16%提高到2004年的31%,而初等教育为25%,但是在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上,高等教育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重未超过23%,而初等教育则在30%以上。另一方面,高等教育系统它又是个复杂的小社会群体,无论是部门管理的需求还是教职工工资、岗位津贴以及高校的规模建设、社保性需求、学术基地建设和各种学术奖励等,都需要有经费支撑才能够获得长足性发展。财政性教育经费的增加无疑对高等教育的发展来说是一个有力保障。我国的目标是在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将达到40%,在未来一段时期内,高等教育在总经费中的比重还会提升,“在过去近30年内,世界各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一个主要趋势是在高等教育领域内实行成本分担,即由受教育者个人和社会负担更多的高等教育经费。[4]”所以,我们在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上,不仅仅要争取更多的政府拨款,同时要力争实现筹资方式的多元化,争取更多的非财政性教育经费,即公司、企业等社会力量和个人教育投资支持高等教育的发展。

四、教育部还给大学自主权,高校可自设本科专业

●事件回顾

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要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要求,我部对1998年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1999年印发的专业设置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新版目录中新增了艺术学门类,此外,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的扩大也备受关注[5]。

                                         【摘自:教育部9月14日】

●讨论

1.刘敏:这次专业调整的最大特色是更加注重专业设置和社会需求的联系,在专业设置中,一般传统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市场稳定、高校多有设置、继承性较好;特色专业多是随着社会发展出现的新兴的和应用性比较强的专业。此次专业目录调整,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2.谢明明:高校专业设置,应该对应于社会职业的变化,在于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在古代社会,社会所需的人才相对稳定,比如木匠、瓦匠、篾匠等,所以,几千年来很少变更。但是,随着社会的开放,人员的流动,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逐渐分离,社会的变化只能交由社会解决。因此,时代社会需求,新的职业变化是《新目录》和《新规定》得以修订的原因之一。

3.王重迪:新目录和新规定是加强政府对高校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进一步减少政府对高校专业建设的具体干预,增强高校专业设置的自主权。同时,《目录》和《规定》的修订优化了本科专业结构,处理了“宽”与“窄”、“稳态”与“动态”、放权与监管、增设专业与建设专业的关系,同时又推动了新一轮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的热潮。

4.尹宁伟:本次专业目录的最大的变化是构建了由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组成的新的目录体系。新目录和新规定的出台对于促进高校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加快专业建设、突出办学特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重要的战略性意义。

5.雷蕾:教育部给予高校依据专业目录自主设置本科专业的权利,有利于高校发挥各自的办学优势和办学特色。但是,高校在自主设置专业时,应当避免行政力量的干涉,让具备研究实力和创新潜质的教师充分掌握设置专业的自主权,不要将设置专业的自主、民主性变相成为教师间为推销自己研究成果和作品的利益博弈工具。

●贺祖斌点评

“高校办学自主权”问题,这些年在界内已经讨论了不少,一直在讨论却依然众说纷纭。从“确立办学自主权”到“下放办学自主权”到“还给办学自主权”,这些用词的语义看得出,大学的办学权从来就不是自主的,都是由政府“给”的。作为高校的管理者及研究者,我深切体会着大学“办学自主权”对大学的发展的重要性。我们的大学慢慢丧失了本真,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其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大学缺乏办学自主权。“专业设置权”只是办学自主权的一部分,其实,早在1998年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从8个方面明确规定高校具有“办学民事权”、“招生自主权”、“专业设置权”、“教学自主权”、“科研自主权”、“对外交流权”、“人事自主权”、“财产自主权”。然而,法律在具体实施中不到位,政府并没有给高等教育松绑,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受制于政府的高度管制而不能充分发挥自主权。虽然,1999年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对指导高校专业的设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到位”的现象。这次《目录》和《规定》的颁布,是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面临新形势、新的发展要求的背景下经过先行调研、专家讨论、大范围的征求意见、行政决策形成的,是进行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的先行。我国的高等教育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只有实事求是的直面问题,对症下药才能走出困顿的境地。《目录》由原来的11个学科门类增加到12个,增设了艺术学科门类,对专业宽窄也有合理的兼顾,结构更加合理,可以更好地满足了我国经济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另外,对高等教育来说,我也很关注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边界在哪里,观察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政府部门其实将“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集为一身,无论是进行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落实高校专业设置权,还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核心问题是政府向大学放权,理清政府、举办者、办学者的权责关系是关键。我们目前的大学是否理清了这些边界,政府放不放权、怎么放权,是由行政部门说了算?还是按高等教育规律来办事?这些都是我国高等教育道路上仍然要面对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