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教育部网站 2013-03-22
作为17个国家试点学院之一,华中科技大学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迎来了先行先试的历史机遇,也面临着改革攻坚的艰巨任务。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始终坚持“国际标杆两型培育区校共建 校企协同 开放引领 强基固本”24字基本方针,不断深化国家试点学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
“国际标杆”。即树立国际学习标杆,借鉴先进的课程体系和培养模式,使人才培养模式逐步与国际接轨。在院系层面,与麻省理工学院、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相关院系进行同型比较。在人才培养体系层面,瞄准罗切斯特大学、斯坦福大学相关学科和专业,向他们借鉴学习。
“两型培育”。一方面,培养具有创新潜质的光电学术精英,打造未来的科学家;另一方面,培养具有领军潜质的光电工程精英,打造未来的卓越工程师。
“区校共建”。探索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共建试点学院模式,实现区校共建、资源共享、院企互动、协同创新,形成一流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
“校企协同”。积极拓展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全球百强及上市企业的合作,建设人才培养协同创新中心。探索为长飞光纤、华工科技、华灿光电等光电信息龙头企业,武汉天马、武汉新芯等微电子企业提前量身“定制”高端人才,共同打响“光谷制造”与“光谷创造”品牌。
“开放引领”。坚持开放合作,汇聚国内外学科领军人才。坚持开门办学,主动接受企业对人才的检验。坚持合作共建,发挥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等国家平台的支撑作用。坚持示范引领,发挥试点学院综合改革经验、人才培养模式的校内外示范作用。
“强基固本”。在人才培养机制上,注重“夯实数理基础、拓宽培养口径、强化工程实训、增强创新能力、培育领军特质、提升产业潜能”,使学生兼具数理基础、人文素养、社会责任、管理能力和创业精神,做到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