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教研究信息 >> 教育教学改革 >> 正文
高校积极推进创新创业教育 为创业“引航”“护航”
发布时间:2010-05-13    文章录入:    点击:[]

来源:新华网 2010-4-26

 

    自2004年起,黑龙江大学本科选课单上出现了8个创业教育必修学分。各专业学生在完成专业核心课程的同时,还能通过创新思维训练、创业管理等与专业知识融合的理论及实务培训课程培养创新意识,提高自主创业技能。

这是近年来针对大学生就业形势的变化,我国高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案例之一。事实上,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就开始借鉴国外大学的经验,通过创业竞赛等形式自发探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要面向全体学生、结合专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教育部副部长陈希指出,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是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迫切需要。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介绍,今年,教育部颁布了《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还将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例如,从4月起,教育部将与中国教育电视台合作在晚间黄金时段“职场中国”栏目举办“创业有道”系列电视讲座,邀请创业教育家和成功创业者为大学生传道授业;今年5月,教育部将邀请李开复、俞敏洪等知名创业型企业家参与教育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工作,针对目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建议,开展咨询。

同时,教育部将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推出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市场准入条件、出台高校毕业生个体经营收费减免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引航”“护航”。

据了解,按照中央的有关部署和教育部的指导安排,各地已推出了一些切合高校毕业生实际需求的创业扶持政策。北京,清华科技园作为首批通过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连续11年开展创业计划大赛,催生了一批大学生创业企业,并与学校合作开设了一系列面向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课程。在上海,市政府牵头创立了“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工商部门提出创业“零首付政策”;在浙江,政府与银行联合为大学生提供贷款扶持,40多所高校合作创建创业就业工作站。在辽宁,自主创业尤其是从事咨询业(包括科研、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信息业、技术服务的企业或经营单位和在社区创办公益性服务实体的高校毕业生都可以享受力度很大的税费减免;在广东,每年不仅有1万名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接受系统的、个性化的创业培训,高校也要派遣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培训。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副司长张浩明指出,创业培训至关重要。大学生自主创业不可能一帆风顺,创业教育不能离开心理辅导教育。在创业过程出现问题时,还应进行危机干预。

同时,教师的水平直接关系到创新创业教育的效果。要在教师考核、职称评定、项目经费等方面对教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给予支持。同时还可以从社会聘请企业家、创业人士作为高校相关课程的兼职教师。

教育部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刘大为强调,“创业指导服务不是‘临门一脚’,要让大学生从入学起,从接受创业教育到开展创业实践的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相应的帮助。”

据悉,教育部将督促各高校建立在校和离校学生创业信息跟踪系统数据库,反馈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情况。

年内,教育部还将联合有关部门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网上咨询周”活动,针对今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新政策进行现场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