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2020-02-24
近日,科技部和教育部先后发文,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论文“SCI至上”的不良导向,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改进科技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
记者从科技部了解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指出,要破除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不良导向,提出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对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评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和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等措施。
文件要求,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科技报告、软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文件强调,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根据科技活动特点,合理确定代表作数量,其中,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包括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以下简称“三类高质量论文”)。对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产生的代表作和“三类高质量论文”,发表支出可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按规定据实列支,其他论文发表支出均不允许列支。同时,鼓励培育打造中国的高质量科技期刊,推动中国科技期刊高质量发展,服务科技强国建设。
此外,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破除论文“SCI至上”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包括: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提出各自评价的侧重点,明确论文在其中的不同权重;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引导评审专家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代替专业判断,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并倡导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规范评价评审工作,大力减少评估评审事项,评价指标和办法要充分听取意见,实行代表作评价,并遵循同行评价原则。
教育部科技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学术评价中,不能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来判断创新水平;在各类评价活动中,要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